法律依據
《外商投資法》於 2020 年 1 月 1 日取代了原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五年過渡期已於 2025 年 1 月 1 日結束。
新設合資企業適用《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合夥企業法》。
基本情況
合資企業是由中外股東在中國共同設立的公司。新設合資企業按《公司法》設立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按《合夥企業法》設立。
《外商投資法》於 2020 年 1 月 1 日取代了原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五年過渡期已於 2025 年 1 月 1 日結束。因此,中外合資經營企業(EJV)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CJV)已不再是新設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定分類,但這些術語仍可能出現在歷史合同和文件中。
合資並不能免除行業限制。擬開展的業務仍須符合負面清單和行業許可要求。
是否適合您?
當外國投資者和中國合作方希望在一家公司中整合資源和專長,或擬開展的業務屬於負面清單限制外資持股的行業時,合資企業比較合適。
合資企業不是唯一的途徑。如果擬開展的業務不受限制,外商獨資企業、代表處或香港公司可能更合適。環達商務可以在設立溝通中比較這些方案。
服務範圍
環達商務協助規劃合資企業架構、起草條款並統籌註冊。具體範圍按每個項目確認,可能包括:
環達商務是獨立的商務服務機構,不是政府機關。 最終的登記決定、官方文件、許可證和銀行審批均由主管部門或金融機構作出。
服務流程
簡要回答: 合資企業設立一般分五個階段,從架構規劃到持續合規。選擇某個階段查看詳情。
第 1 階段,共 5 個
明確合作方、股權和經營計劃。
第 2 階段,共 5 個
明確各方的權利和出資。
第 3 階段,共 5 個
準備並提交註冊申請。
第 4 階段,共 5 個
外商投資信息與公司設立。
第 5 階段,共 5 個
讓公司保持良好運營狀態
環達商務在審閱您的情況後確認各階段,不保證主管部門或銀行的決定。
法律框架
現行規定由《外商投資法》、《公司法》和負面清單共同構成,在此之上還可能適用行業許可。
《外商投資法》於 2020 年 1 月 1 日取代了原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五年過渡期已於 2025 年 1 月 1 日結束。
新設合資企業適用《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合夥企業法》。
《公司法》對合資企業沒有統一的外資持股比例。對不在負面清單內的行業,負面清單不施加持股比例限制;一般的市場准入和行業許可要求仍然適用。
全國版負面清單共 29 項,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2021 年版)共 27 項。
根據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修訂後《公司法》(第四十七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須在公司成立後五年內繳足認繳資本。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設立的公司,如原認繳期限自 2027 年 7 月 1 日起算超過五年,須在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調整,使最終繳款期限不晚於 2032 年 6 月 30 日。一般不需要驗資報告。
登記
中國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即使業務不在負面清單內,仍可能適用一般的行業許可、資質、審批或國家安全審查。
根據《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外商投資信息通過企業登記系統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
這一報告制度取代了以往的審批和備案方式。
相關服務
簡要回答:註冊後,環達商務可以繼續負責銀行、會計和工作許可。
為什麼選擇環達商務
由一個中國本地服務團隊統籌註冊及後續的實際工作。
自 2007 年起服務在華外國企業,客戶合作可追溯至 2008 年。
公司設立、銀行、稅務、薪酬和工作許可由同一個團隊統籌。
以英文管理項目,由分布在七個地點的中國本地團隊執行。
工作開始前確認服務範圍,並說明哪些決定由政府機關或銀行作出。












客戶評價

Travis Perkins
David Finch BA ACMA CMIIA CAMA
Travis Perkins PLC 集團業務風險與鑑證總監
2008 年起合作
Travis Perkins PLC(英國領先的建材商)自 2008 年起使用環達商務的會計和專業服務。這些年來,我們認為環達團隊在與我們合作時非常樂於助人,也非常專業。我們期待今後繼續合作。

Sound United
Jack Peng
Sound United 亞太區副總裁
2013 年起合作
Sound United(美國領先的消費類音響產品設計製造商)自 2013 年起使用環達商務的服務。把業務轉移到中國不是一件小事,但環達的專業服務幫助我們設立了公司、處理了稅務問題,讓我們很快就能專注於業務發展。這就是我們至今仍在使用他們服務的原因。
Tulip Pacific Ltd.
Erik de Waard
Tulip Pacific Ltd. 董事
2012 年起合作
Tulip Pacific Ltd.(業務規劃與臨時財務管理服務)自 2012 年起使用環達商務的服務。環達協助我們在中國內地和香港設立法律實體,並負責我們的年度公司審計。他們是我至今合作過效率最高的商務服務機構,他們的專業建議幫助我更好地服務自己的客戶,也為我的整體業務創造了更大價值。
您的團隊
認識環達商務的三位首席顧問,包括創始人 Angel Ho 和聯合創始人 Bobby Lee。

首席顧問、首席執行官
2007 年創立環達商務,持有中國稅務師、IPA(澳大利亞)和 IFA(英國)證書,提供涵蓋市場准入、公司設立、財務結算、財稅諮詢和人力資源管理的一站式服務。

首席顧問
環達商務聯合創始人。多年從事企業法律諮詢,參與客戶企業的經營管理,熟悉粵港澳跨境的稅務、人事和項目管理工作,英文溝通能力出色。

首席顧問
24 年企業管理、業務拓展和財稅合規經驗,曾為數百家企業提供財稅諮詢服務,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公認審計準則和國際稅務方面有深入的學習和實踐經驗。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EJV)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CJV)已不再是新設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定分類。新設合資企業按《公司法》或《合夥企業法》設立。
《公司法》沒有統一的外資持股比例。對不在負面清單內的行業,負面清單不施加持股比例限制;一般的市場准入和行業許可要求仍然適用。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一般須在公司成立後五年內繳足認繳資本。2024 年 6 月 30 日前設立、剩餘認繳期限自 2027 年 7 月 1 日起算超過五年的公司,適用過渡規定,最遲須於 2032 年 6 月 30 日前繳足。
一般不需要。只有法律對某個行業另有規定時才需要驗資報告。
適用。全國版負面清單共 29 項,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2021 年版)共 27 項。在此之上還可能適用行業許可。
根據《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外商投資信息通過企業登記系統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