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財務管理
香港的會計要求與您在海外開展業務時可能已經熟悉的情況頗為相似,但仍存在細微差異。專業會計師能夠在滿足當地政府法規的同時,提供分析和協助,以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和整體盈利能力。
除了每月的財務記錄外,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的要求,年度財務報表需要由註冊會計師按照 “香港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 進行審計,以核實您公司的財務狀況。
由於香港對稅收有嚴格的監管,精心規劃的稅務服務對於您在香港運營公司和開展業務至關重要。
總之,涵蓋會計、審計和稅務服務的綜合解決方案套餐將極大地有益於您在香港的運營。這就是為什麼環達商務提供香港公司年度套餐,以應對您可能面臨的財務挑戰。
財務管理的要求
香港公司會計管理
香港公司的財務會計頻率沒有強制性要求;財務報表可以按季度甚至年度發布。發布財務記錄的頻率取決於實際運營情況以及發布及時更新的財務報表以反映業務進展的必要性。
香港公司稅務合規
香港被認為是全球稅收最優惠的地區之一,僅徵收三種直接稅:
- 企業利得稅: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收入首 200 萬港元可享受 8.25% 的優惠稅率,後續應評稅收入則適用 16.5% 的企業利得稅稅率。您每年只需申報一次利得稅。
- 個人薪俸稅:當您在香港因受僱工作、擔任職位或履行職責而獲得的個人收入超過免稅額時,需根據該收入徵收個人薪俸稅。
- 物業稅:擁有位於香港的出租物業並從中獲得租金收入的物業所有者需承擔的納稅義務。
香港公司年度審計
根據香港公司註冊處的《公司條例》和《稅務條例》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每年都需要進行審計。根據《公司條例》第 122 條,所有在香港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都需要由註冊會計師進行檢查和審計。《稅務條例》也要求在年度稅務申報時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和報表。
稅務局會向香港所有有限責任公司發出利得稅報稅表,並且需要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稅表以及由香港執業會計師(CPA)出具的審計報告。一般情況下,公司在成立後的 18 個月會收到第一份利得稅報稅表,並需要在 3 個月內提交表格。如果公司有盈利情況,稅務局會發出利得稅繳款通知書。
通過進行香港公司審計,您還可以:
- 支持香港銀行帳戶維護:由於全球反洗錢的要求,註冊和獲批開設銀行帳戶變得越來越困難。由於公司銀行帳戶是公司運營的必備條件,在申請香港銀行帳戶時,您必須通過提供審計報告來證明您
- 完全合規且無風險。同時,如果銀行在年度帳戶審查和維護過程中對帳戶有任何疑問,銀行帳戶所有者需要提供審計報告以供確認。
- 向股東大會展示:一份條理清晰的審計報告是向股東展示您公司財務狀況的證據,以便他們對實際運營情況形成清晰的概念。
- 增強公信力:通過年度財務審計是證明您的公司持續合法經營的有力證據,並且可以增強公司在公眾和政府眼中的公信力和聲譽,這對上市公司來說至關重要。
- 有利於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和申請銀行貸款。
環達商務的香港公司年度套餐
從 2023 年 4 月 1 日起,香港稅務局將不再接受零申報的報稅表。沒有實際運營的公司仍然需要提供由合格的香港註冊會計師出具的無運營審計報告。換句話說,從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在所有情況下,審計報告必須與利得稅報稅表一起提交,在此之前零利得稅報稅表申報是被接受的,這標誌著零報稅時代的結束。
為了根據不同發展階段和獨特需求的客戶提供定製化的財務解決方案,環達商務現在制定了各種年度財務服務套餐,涵蓋專業、準確且合規的會計、審計和稅務服務。在環達商務的協助下,您無需再擔心財務和稅務合規問題。
要享受環達商務的專業服務,您只需準備:
- 原始銷售 / 服務合同、勞動合同、租賃合同;
- 購銷發票或收據;
銀行對帳單; - 特殊許可證副本(如適用,如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A)或地產代理監管局(EAA)許可證);
- 公司註冊證書副本;
- 最近的商業登記證副本;
- 公司章程副本。
稅務申報截止日期是什麼時候?
每年的審計時間會略有不同。一般情況下,稅務局會在 4 月的第一個工作日向香港所有有限責任公司發出利得稅報稅表。
當您收到利得稅報稅表時,應在一個月內完成表格並連同經審計的報告一起提交進行稅務申報。延遲報稅可能會導致罰款、法院傳票,甚至監禁。
會計年度結束日期範圍 | 標準截止日期 | 延長截止日期 |
4月1日 – 11月30日 (N code) | 次年 5 月 2 日 | 不許延期 |
12月1日至31日 (D code) | 次年 8 月15 日 | 許延期 |
1月1日至3月31日 (D code) | 同年11月15日 |
次年 1 月 13 日(適用於有法定虧損的公司) *申請必須在 10 月 31 日或之前提交 |
香港的離岸稅務豁免
什麼是香港的離岸稅務豁免?
如果您的香港公司的運營活動完全在香港境外進行,並產生了源自境外的利潤,那麼該公司有資格享受香港稅務當局給予的離岸利潤免稅待遇。香港採用地域來源徵稅原則,這意味著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需納稅。這也意味著,即使您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香港註冊,只要運營利潤並非源自香港,您仍然可以申報離岸收入並享受免稅待遇。
申請離岸稅務豁免的資格
到目前為止,香港稅務局尚未對 “離岸利潤” 一詞發布官方定義,這導致在實踐中缺乏普遍接受的原則。需要根據每個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詳細闡述,以確定公司的利潤是否產生於或源自香港。一個常見的例子是,一家總部位於中國內地並在香港註冊的公司申請離岸稅務豁免的情況是:
一家中國內地的公司希望拓展其國際業務。受香港出色的商業環境吸引,它計劃在香港註冊一家貿易公司。該貿易公司在香港沒有客戶和供應商,也不會在香港簽署任何合同、收發任何貨物、進行報關清關,並且由於在香港沒有實體辦公室,也不計劃僱用任何員工。在這種情況下,該公司將能夠嘗試申請稅務豁免。
如需了解更多關於離岸收入稅務豁免的信息,請閱讀我們的文章:《如何在香港申報離岸收入稅務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