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尽管中国政府不断开放各个行业领域,允许外国投资者进入,但在一些特定领域,外国公司如果没有合资伙伴,仍然会面临限制和约束。
然而,中国政府鼓励本地企业与外国投资者合作,整合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同时外国企业也可以更轻松地进入市场,并扩大市场份额。
合资企业的类型
在中国,外国公司与中国企业的合资伙伴关系有两种主要形式,分别是 股权型合资企业 和 合作型合资企业,其主要区别在于投资方式和责任承担。
股权型合资企业 (Equity Joint Venture, EJV)
股权型合资企业是由外国和中国合资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按照互惠互利、有限责任的原则运营。外国投资者必须至少出资 25% 的股份。根据合资企业的总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最高可以增加到 70%(最多不超过300万美元)。投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地产、工业产权、设备或技术,所有投资的“市场价值”需由独立第三方评估。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资资本,可能会面临罚款。
合作型合资企业 (Cooperative Joint Venture, CVJ)
合作型合资企业,也叫做 合同型合资企业,分为 有限责任型 和 无限责任型 两种。有限责任型 CJV 的要求与股权型合资企业相似。外国企业应提供大部分资金和技术,而中国合作伙伴则提供土地、设施、自然资源、人力和少量资金。与股权型合资企业的最大区别在于,外国投资者没有最低资本要求。
无限责任型合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型合资企业有很大不同。与前者不同,无限责任型合资企业允许两方通过谈判来确定合作关系。在这种形式下,外国合作伙伴可以提供资本或技术,而不直接与合资企业的股权挂钩。这意味着外国合作伙伴可以持有少数股权。此外,合作方不需要为合资企业单独成立新的法人实体,合作双方可以根据合资协议提供资金、资产和技术,包含管理层级等条款。由于合资企业的控制权不依赖股权比例,因此如果合资企业解散并回归给中国合作伙伴,只要合同中有相关条款,外国合作伙伴也可以收回投资。
合资企业现在还有必要吗?
尽管中国政府已经大幅放宽了对外资企业的准入,但仍然有一些行业对外资公司保持关闭,通常是出于文化遗产或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考虑。例如,酒店业、化学工业和汽车产业。如果您计划进入这些受限行业,仍然需要与中国合作伙伴共同成立合资企业。